外贸热点 >通知公告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的通知

2016-04-28 来源:省商务厅政务网
各市商务局(委),省级外贸公司:

  由商务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宁波市人民政府和省商务厅共同承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将于2016年6月9日-12日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做好组展工作,提升参展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自2002年起已连续成功地举办了十四届,规模、档次、成效逐届提升,形成了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特色,被列为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之一,已成为中国四大进出口博览会之一。第十五届消博会共设展位4000个,设家居用品及装饰品展区、厨卫用品展区、进口及服务贸易展区等。本届消博会将进一步加大招展与招商力度,参展企业将来自近20个省(市)、自治区和10多个国家和地区。预计到会客商将达到3万名。

  二、组展要求

  消博会是我省目前规模最大、成效最好的贸易展会之一,经过十四年的培育,渐趋成熟。按照统一协调、有序安排的原则,特提出以下要求:

  1.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地各类消费品出口企业参加本次博览会,本届继续取消家纺服装展区,其相关产品并入进口及服务贸易展区;参展产品中不接受珠宝玉器产品和国内食品产品。

  2. 积极鼓励出口品牌企业参展,提升展会整体形象。

  3. 省级外贸公司也要积极参展,利用消博会平台扩大成交。

  三、参展费用

  1. 展位价格:标准展(3M×3M)6000元人民币,特装展区(36平方米起租)每9平方米5000元人民币。

  2.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参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我省已经出台的资助及减免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不得加价收费。

  四、报名要求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并展开相关工作,落实筹备工作会议上布置的展位计划分配任务(附件1),并于4月8日前向消博会招展组报送本市(地区)参展的展位数、参展企业名录及相关信息,同时抄送省商务厅贸发处。

  需直接报名的可在消博会官方网站(网址:www.cicgf.com)中文网页“展商专区”栏目下载《参展报名表》(见附件2)并报名,有关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组委会展览部联系。

  联系方式:

  联系人:消博会组委会招展组林智勇

  电话:0574–87178169

  传真:0574–87327443

  联系人:省商务厅贸发处冯伟

  电话:0571–87051783 

  传真:0571–87051884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十五届消博会浙江省内展位计划分配表

  2. 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日用消费品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