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已于2020年3月2日起开始接受申请,如果产品已经在中国历次对美加征关税排除清单内,且实际进口时间在排除失效日之前的,则无需提交市场化排除申请也能自动享受免加征。
中国历次对美加征关税排除清单
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
第一次排除清单
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1年),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清单一商品自2018年7月6日以来实施的已加征关税税款予以退还,清单二商品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
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
第一次排除清单
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1年),不再实施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清单一商品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清单二商品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