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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五家企业应诉美国钢制螺杆反倾销调查案

2016-09-18 来源: 嘉兴市商务局

一、案情简介            
           Vulcan Threaded Products Inc公司总部和生产基地在阿拉巴马州,是美国国内钢制螺杆的最大生产企业。2008年3月5日, Vulcan Threaded Products Inc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进口自中国的碳钢螺杆进行反倾销调查。2008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立案调查。申诉方称中国钢制螺杆对美国出口存在倾销,且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导致美国国内产业市场份额下降、产量和产能利用率下降、库存增加、价格下降等,因此要求美国政府对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螺杆发起反倾销调查,保护美国国内产业。            
           2008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反倾销初裁结果。裁定宁波鄞州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Yinzhou Foreign Trade Co., Ltd.)/宁波大榭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Ningbo Daxie Chuofe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浙江国瑞实业有限公司(Zhejiang Guorui Industry Co., Ltd.)倾销幅度为176.57 %,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IFI & Morgan Ltd.)/浙江嘉兴兄弟紧固件有限公司(Jiaxing Brother Fastener Co., Ltd.)倾销幅度为40.49%,申请单独税率企业倾销幅度为55.48%,其他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206.00%(注: 美国商务部最初发布的税率存在计算错误,后进行了更正)            
           2009年2月2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宁波鄞州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Yinzhou Foreign Trade Co., Ltd.)/宁波大榭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Ningbo Daxie Chuofe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 Ltd.)/浙江国瑞实业有限公司(Zhejiang Guorui Industry Co., Ltd.)倾销幅度为206.00%。摩根紧固件有限公司(IFI & Morgan Ltd.)/嘉兴兄弟紧固件有限公司(Jiaxing Brother Fastener Co., Ltd.),申请单独税率企业上海杰闹物贸有限公司(Shanghai Recky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上海翔荣物贸有限公司(Shanghai Xiangro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上海翔龙物贸有限公司(Shanghai Xianglo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浙江平湖乍浦螺帽厂(Pighu City Zhapu Screw Cap Factory)/嘉兴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 Xi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上海森傲进出口有限公司(Suntec Industries Co., Ltd.)/海盐县标准件一厂(Haiyan County No. 1 Fasteners Factory),杭州德兰进出口有限公司(Hangzhou Grand Imp. & Exp. Co., Ltd.)/乍浦创意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Zhapu Creative Standard Parts Material Co., Ltd.),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Prime Machinery Co. Ltd.)/海盐县易达标准件有限公司(Haiyan Yida Fasteners Co.,Ltd.)/嘉兴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 Xi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嘉兴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Jiaxing Xinyue Standard Part Co., Ltd.),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Zhejiang New Oriental Fastener Co., Ltd.),嘉善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Jiashan Zhongsheng Metal Products Co., Ltd.),海盐大宇标准件有限公司(Haiyan Dayu Fasteners Co., Ltd.)倾销幅度均为55.16%,其他中国公司倾销幅度为206.00%。            
           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开始征税后,嘉兴市调查产品对美出口剧减,除了个别企业为了保持与美国客户的关系还有少量出口外,大部分企业基本停止对美出口,基本失去了美国钢制螺杆市场。经过充分的研究,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申诉美国商务部在案件裁决中采用的财务替代比例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司法程序正在进行中。

二、应诉情况          
           据海关统计,调查期内全国对美出口涉案产品8965吨,出口额8561万美元,涉案企业400多家。嘉兴涉案企业近60家,涉案金额达5000多万美元,占全国出口的60%以上,是全国的主涉案地区。立案后,嘉兴市紧固件企业积极参加应诉,维护自己的利益。嘉兴市共有5家企业应诉,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生产钢制螺杆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单独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并于2008年11月6日-7日接受美国商务部的实地考查。海盐大宇标准件有限公司、嘉兴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和嘉善众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参加了由嘉兴市紧固件进出口企业协会、海盐紧固件同业商会组织的联合应诉。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浙江省商务厅(原浙江省外经贸厅)和嘉兴市商务局(原嘉兴市外经贸局)、嘉兴市紧固件进出口企业协会等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多次召开应诉协调会来协调企业应诉。嘉兴市商务局主管反倾销业务部门的领导还到企业现场为企业提供应诉指导,解决企业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在终裁之后,嘉兴市商务局的主管领导还帮助企业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坚定了企业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利益的决心。

三、争议焦点          
           本案中,影响倾销税率的最主要的因素是两个替代价格,一个是替代制造费用、管理销售和财务费用以及利润比例(统称替代财务比例);另一个是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低碳盘条的替代价格。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终裁税率高于初裁税率就是由于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提高了适用的替代财务比例造成的。盘条的替代价格则是企业被计算出相对比较高的倾销幅度的另一主要因素。    
           (一)替代财务比例        
           在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幅度计算方法中,要在替代国中寻找生产被调查产品或与被调查产品类似产品的一家或几家上市公司,计算出这些上市公司的制造费用、管理销售财务费用和利润比例,在应诉企业的生产成本基础上加上该比例来确定最终的正常价值,然后与应诉企业对美国的出口价格比较来进行倾销税率的计算。举例来说,如果企业的生产成本是1,出口价格是1.2,如果替代财务比例是20%,则正常价值是1.2,没有倾销;在生产成本不变还是1的情况下,如果替代财务比例是40%,则正常价值就提高到1.4,倾销幅度约为17%。 因此该财务替代比例的高低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倾销幅度。美国商务部在案例实践中,选择替代财务比例的标准是:公开可获得、与调查期同期、与被调查产品相同或接近产品的生产商(与被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可比性),以及数据的质量。          
           在本案初裁中,美国商务部采用了DEEPAK, NASCO, LAKSHMI这三家印度上市公司的平均财务比例作为替代财务比例,累计平均比例为29.08%。在终裁中,美国商务部采用了LAKSHMI, NASCO和 STEELING TOOLS三家印度上市公司的平均财务比例作为替代财务比例,累计平均比例为43.67%,与初裁相比大大提高,导致了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倾销税率的提高。          
           在本案终裁中,美国商务部选择的LAKSHMI 和STEELING TOOLS 两家公司的替代财务比例都非常高,而这两家企业都是汽车紧固件的生产企业,没有证据表明两家公司生产涉案产品—钢制螺杆。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通过提交行业材料和专家的证明,充分说明了汽车紧固件和螺杆在所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市场形势、最终用途等各方面存在极大的不同,上述因素对财务比例有很大影响,因而这两家公司与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没有可比性,不符合美国商务部实践中使用的选择替代财务比例的标准。与此同时,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还提交了有证据表明生产涉案产品—钢制螺杆的两家印度上市公司MANGAL 和DEEPAK 的公开的财务报表,并提交了补充证据表明这两家公司采用的原材料、生产工序与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完全相同或非常类似,按照美国商务部实践中的标准是最适合的替代公司。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还援引原来的判例证明,虽然这两家公司财务报告中显示存在某个补贴项目,但是按照美国商务部的实践,如果没有其它合适的替代公司,这不影响美国商务部采用这两家公司的财务数据确定替代财务比例。          
           但是,美国商务部在终裁中还是简单地以MANGAL 和DEEPAK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某个补贴项目为理由拒绝了使用这两家生产涉案产品公司的财务数据,没有对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援引的相反的判例做出正面答复。同时,在裁决中美国商务部一方面认可其它公司没有生产涉案产品,以及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提出的汽车紧固件和钢制螺杆之间存在重大差异,另一方面又决定采用LAKSHMI和 STEELING TOOLS 这两家生产汽车紧固件的公司和NASCO的财务数据作为替代财务比例。  
           (二)盘条替代价格      
           在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幅度计算方法中,如果某个材料从所谓“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没有达到一定的比例,则从替代国寻找一个替代价格来计算该材料的成本。美国商务部在案例实践中,确定替代价格的标准是公开可获得、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与被替代的原料有一致性、不含税、与调查期同期等。          
           在本案中,生产钢制螺杆的最主要的原材料是低碳盘条,因此盘条的替代价值的高低对最终税率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在实践中,美国商务部获得替代价格的渠道一般是印度海关相对应的海关编码的进口价格或者是印度国内市场价格。具体到低碳盘条,在钢制螺杆案件之前最近的案件中,美国商务部采用了印度国内市场价格JPC价格来确定替代价格。在钢制螺杆案件的调查期,JPC价格和印度海关进口价格都要高于中国企业的实际采购价格,但相比来说JPC价格更高,更加不合理,采用印度海关进口价格相对有利。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研究了上一个案件中美国商务部采用JPC价格而不是印度进口价格所给出的具体理由,结合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美国商务部实践中选择替代价格的标准,提交了详细的证据,表明在上一个案件中企业的具体情况与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有很大的不同,JPC的分类价格没有能够涵盖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使用的材料种类,而印度海关进口数据则充分涵盖了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使用的材料种类,按照美国商务部实践中的标准,印度海关进口数据更好地满足“与被替代的原料有一致性”的标准,因此应被采用。在终裁中,美国商务部接受了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的观点,采用了印度海关进口数据作为低碳盘条的替代价值。

四、评议        
           在本案应诉过程中,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的所有销售、成本投入、采购等与倾销计算相关的数据都得到了充分的支持。但是虽然经过全力以赴的抗辩,美国商务部仍然采用了不合理的高额的替代财务比例和盘条替代价格,这最终导致了计算出较高的倾销税率。由于中国被美国在反倾销中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中国企业在应诉美国反倾销调查中一开始就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美国商务部在替代价格的选择中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通过选择高额替代价来确定高额的反倾销税率。
           近年来,美国商务部以调查的案件数量众多为理由,在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中基本都只选择两家应诉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导致抽样企业的代表性不足。在本案件中,由于另外一家强制应诉企业没有通过现场核查,被适用了全面不利可获得信息,不能进入平均税率计算,导致了其他应诉企业都适用嘉兴兄弟标准件有限公司的税率,使嘉兴兄弟标准件标准件有限公司为应诉付出的巨大投入却在结果中没有体现出差异。长此以往会影响企业在应诉中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