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浙江省商务厅正式批准“电梯工具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更名为“浙江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承办单位为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规范要求,预警点致力于为政府和国际贸易、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对不同国别、区域、产业和行业的知识产权和合规政策、法律、规则、标准和临时禁令等方面,助力企业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特别是知识产权摩擦的能力。
同时,预警点与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深度链接合作,专注于为浙江省内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活动,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出口产品内部监测机制,防范潜在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风险,避免在海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023年8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Tungsten Carbide and Fused Tungsten Carbide)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的损害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3%的反倾销税。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49 90 30和 3824 30 00(欧盟TARIC编码为3824 3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1988年12月1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发起反倾销调查。1990年9月2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作出反倾销终裁。此后,欧盟分别于2003年4月8日、2009年12月30日和2016年3月23日先后三次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2004年12月31日、2011年3月24日和2017年6月2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先后三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2年6月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化钨和熔凝碳化钨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23R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