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具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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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点介绍

2025年1月7日,浙江省商务厅正式批准“电梯工具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更名为“浙江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承办单位为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规范要求,预警点致力于为政府和国际贸易、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对不同国别、区域、产业和行业的知识产权和合规政策、法律、规则、标准和临时禁令等方面,助力企业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特别是知识产权摩擦的能力。

同时,预警点与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深度链接合作,专注于为浙江省内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活动,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出口产品内部监测机制,防范潜在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风险,避免在海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负责人
负责联系人:浙江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158087691
网站
http://warn.zjmade.cn/

印度对华苯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5-04-24 行业:其他行业 来源: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54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Aniline作出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涉案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anhua Chemical Group Co., Limited)为36.90美元/,其他中国生产商为121.79美元/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41项下的产品。

2020124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72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第20/2020-Customs (ADD)号通报,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129日。20211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219日,印度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第08/2021-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36.90美元/公吨~121.79美元/公吨。措施自2020729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2121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进口商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形势变化是否有必要撤销或修改现行的反倾销措施。2023121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维持2021120日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

20249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发起第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Aniline_ncv_eng.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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