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产茶大省,茶叶出口一直位居全国第一。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浙江茶叶出口先后遭遇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摩擦壁垒。为帮助我省茶叶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壁垒,保持我省茶叶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经省商务厅批准,浙江省国际茶业商会、浙江调解中心共同申报设立了浙江省茶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是全省为数不多的省级外贸预警点之一,并于2010年5月开始投入运行。
预警点通过广泛收集、整理、归纳、梳理、分析国内外方方面面的行业和市场动态信息,能够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从而总结出具有前瞻性的行业竞争态势和趋势,帮助企业全面判断和把握市场,及时调整产品策略与出口方向,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出有理有据的报告,从而促进我省茶叶行业的转型升级。茶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由浙江省国际茶业商会、浙江调解中心作为项目负责单位,共同承担预警点的日常工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
GB 2763—2026是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的科学整合与规范升级,对茶叶品类而言,标准修订以平稳过渡、风险可控、执行统一为原则。
新标准已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
一、新标准在哪些方面作了修订
新版GB 2763—2026规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等585种农药10749项最大残留限量,其中涉茶农药较原来(110种)增加2种(共112种),变化还体现在检测方法变更和增减、残留限量变更3个方面。
变化一:新增两种农药
氟啶虫酰胺
限量:15 mg/kg
用途:氟啶虫酰胺是一种选择性杀虫剂,可以防治小绿叶蝉等刺吸式害虫,具有良好的渗透作用,可从根部向茎部、叶部渗透。
合规要求:已在茶树登记,按标签规范使用即可。

唑螨酯
限量:8 mg/kg
用途:唑螨酯为肟类杀螨剂,以触杀作用方式为主,杀螨谱广,并兼有杀虫治病作用。
合规要求:未在茶树登记,禁止在茶园使用。

变化二:检测方法更科学、更统一、更严谨
方法统一归口
农残限量与对应检测方法在同一标准内一一对应,实现“一项限量、一套方法”,不再像旧版标准那样需跨标准查阅,从技术层面杜绝执行偏差。
新增检测方法的农药有56种
如联苯菊酯旧版是参照GB 23200.113—2018、SN/T 1969—2007检测,新版标准按照GB 23200.113—2026、GB 23200.121—2026、SN/T 1969—2007检测。
检测方法变更的农药有25种
如吡虫啉旧版标准是参照GB/T 20769—2008、GB/T 23379—2009、NY/T 13379—2007检测,新版标准按照GB 23200.121—2026检测。
变化三:日最大摄入量变更
胺苯磺隆日最大摄入量变更
胺苯磺隆是一种长残效除草剂,未登记在茶叶上使用。
GB 2763—2026规定其在饮料中的最大摄入量由原来的未制定改为现在的0.2 mg/kg,是在茶叶、饮料中必须严控的污染物。
二、标准发布后,茶叶生产端、检测机构、监管部门应该注意什么?
1.茶叶种植、生产、加工企业合规要求
(1)标准切换:2026年3月1日起,全面执行GB 2763—2026,停止依据旧版标准开展质量控制与产品判定;
(2)农残管控清单更新:将内部监控项目由110项更新为112项,新增2项农药纳入日常管控与进厂检测范围;
(3)用药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登记制度,氟啶虫酰胺按登记剂量、安全间隔期规范使用;唑螨酯未在茶树登记,严禁采购、使用,避免源头污染;
(4)过程控制:完善茶园投入品台账、采收记录、加工记录,实现农残管控全程可追溯;
(5)检测送检:委托检测时须明确标注依据GB 2763—2026及配套方法检测,确保检测报告具备合规效力;
(6)标签与标识:产品标识、质量承诺、检验报告均以新版标准为依据,不得标注旧版标准号。
2. 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与合规要求
(1)方法库升级:及时更新检测方法体系,完成GB 2763—2026配套检测方法的验证、确认与资质变更;
(2)仪器与试剂适配:按新版方法要求调整色谱、质谱条件,配备基质匹配标准品,优化净化材料与前处理流程;
(3)报告规范:检测报告须准确标注标准依据为GB 2763—2026,不得混用旧版标准号;
(4)质量控制:强化内部质量控制,开展方法比对、人员比对、实验室间比对,保证新版标准下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5)新增项目能力覆盖:具备氟啶虫酰胺、唑螨酯两项新增农药的检测能力,满足客户及监管抽检需求。
3. 监管部门与进出口贸易合规要求
(1)国内监管执行:自实施之日起,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执法检查统一采用GB 2763—2026,旧版标准不再作为执法依据;
(2)不合格判定与处置:严格按照新版限量与方法开展结果判定,规范不合格产品处置、追溯与整改流程;
(3)出口茶叶管控:同步对照欧盟、日本、美国、海湾国家等主要贸易伙伴农药残留限量(MRL)要求,建立内外销差异化管控方案,避免因标准差异造成贸易风险;
(4)标准宣贯与指导:面向茶叶种植主体、合作社、企业开展新版标准培训,明确限量、用药、检测、合规核心要求。
新版标准进一步提升了茶叶农残管控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质量安全管控及国内外贸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