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浙江省商务厅正式批准“电梯工具及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更名为“浙江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对外贸易预警点”(以下简称“预警点”),承办单位为杭州拾贝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依据《浙江省对外贸易预警点管理办法》规范要求,预警点致力于为政府和国际贸易、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通过对不同国别、区域、产业和行业的知识产权和合规政策、法律、规则、标准和临时禁令等方面,助力企业增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特别是知识产权摩擦的能力。
同时,预警点与各大跨境电商平台深度链接合作,专注于为浙江省内跨境电商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公益培训活动,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出口产品内部监测机制,防范潜在市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风险,避免在海外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025年6月2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5年第83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acero inoxidable de capacidad inferior o igual a DOS COMA CINCO LITROS)以及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vidrio y con capacidades de hasta DOS COMA CINCO LITROS)作出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同时终止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0年10月27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1年10月29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此后,阿根廷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7年10月10日,2014年4月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02年7月29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1月8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此后,阿根廷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6年11月23日、2013年5月2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24年4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74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LUMILAGRO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以及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10000-414999/414476/norm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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