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欧盟发布了一整套关于EUDR《零毁林法案》“简化评估”的文件。
这是一个文件组合;包括评估报告、更新后的指南和FAQ,以及用于补充规则细节和具体执行方式的配套文件(如委托法案和实施法案,文末附链接)。
由于欧盟市场对于中国轮胎的重要性,“鲲轮天下”长期持续观察欧盟EUDR的推进,之前已多次撰文并发布相关信息。 本次的发布目的很明确:就是在保证法律稳定、现有规则不变和可预期的前提下,把EUDR落地的路径讲清楚,顺利进入实施阶段。 这是在经历了两年多的争议、反复调整之后,欧委会把EUDR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概要 需要明确的是“简化”并不是降低要求,而是减少EUDR运行中的阻力。 在此之前,围绕EUDR一直有很多不确定性;比如规则会不会改、时间会不会再推迟、甚至是否会出现“零风险国家”,但现在,这些都开始明确。 欧盟已经明确不会再修改法律文本,规则基本锁定。 EUDR几个核心要求的法律基本框架没有变;产品必须不涉及毁林,不能导致森林退化,同时要符合生产国的法律,并通过尽职调查体系提供可以追溯、可以验证的证据。这些要求仍然是进入欧盟市场的前提。 “零风险国家”的说法也被否定;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完全免除义务。 大多数企业在2026年12月30日开始履行,小型企业在2027年6月30日开始。 执行方式从指南、FAQ到信息系统,企业要做什么、怎么做、何时接受检查,越来越清晰了。 而执法方式也更加具体,信息系统成为核心工具,配合成员国执行,使得监管从“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机制”。此外,简化申报格式、优化接口、增加分组功能,以及建立系统故障时的应急机制。 尽职调查声明(DDS)仍然是进入市场的关键工具,其中“地理信息的收集和核实”依然不可替代。 同时,国别风险的三档分类体系没有改变,仍然决定尽职调查的强度。法规附件中列出的商品范围,也继续构成合规的适用基础。 本次最明显的变化,是针对小型初级生产者,但这种“简化”主要适用于欧盟内部的小型生产者(MSPO)。 产品范围本身仍然处于调整之中,这也说明,的执法边界仍在被不断界定之中。